今天來了一個部落客
趁我在沖煮咖啡的同時
拿出相機
對著我猛閃
我看著他
<先生 不好意思 拍照可以 麻煩你關一下閃光燈>
他看著我
<超人 不好意思 我的相機要開閃光 拍出來才漂亮>
我再次看著他
<但是 我覺得你這樣很不尊重我>
記得大學時代
我去木柵動物園看國王企鵝
動物園的工作人員
拿著大聲公說
拍照可以
但是不要開閃光燈
因為閃光燈
會嚇到可愛的國王企鵝
33號是一個公開的咖啡場所
除了我個人
不喜歡被閃光燈影響工作之外
我也希望
所有來33號的朋友
都可以開開心心的來喝杯咖啡
所以
我也不希望我的客人被閃光燈影響
葉問師父說過
人的地位 雖然有高低之別
人格 不應該有貴賤之分
互相尊重
本是人與人之間
最基本的禮貌
總之
閃閃惹人 『 不愛 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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