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來了一個部落客


趁我在沖煮咖啡的同時


拿出相機


對著我猛閃


 


我看著他


<先生 不好意思 拍照可以 麻煩你關一下閃光燈>


 


他看著我


<超人 不好意思 我的相機要開閃光  拍出來才漂亮>


 


我再次看著他


<但是 我覺得你這樣很不尊重我>


 



記得大學時代


我去木柵動物園看國王企鵝


動物園的工作人員


拿著大聲公說


拍照可以


但是不要開閃光燈


因為閃光燈


會嚇到可愛的國王企鵝


 


33號是一個公開的咖啡場所


除了我個人


不喜歡被閃光燈影響工作之外


我也希望


所有來33號的朋友


都可以開開心心的來喝杯咖啡


所以


我也不希望我的客人被閃光燈影響


 


葉問師父說過


人的地位    雖然有高低之別


人格           不應該有貴賤之分


 


互相尊重


本是人與人之間


最基本的禮貌


 


 


總之


閃閃惹人    『 不愛  』


 


 


S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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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ristan75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